国家工商总局已核准名称调整信息
电话:13520519709 座机;010-57135913
一、《规定》第七条所称历史悠久、字号驰名的企业,是指具有三十年以上生产经营的历史,
字号在省或全国范围内广为人知的。
二、《规定》所称企业名称相同,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名称完全一一致; 所称企业名称近似,
是指两个以上同行业企业,其名称中的字号在字音、字形及字(词)义方面非常接近,或字号相同,
但组织形式略有差别,容易使公众造成混淆或误解的,如“xx省楚天汽车贸易公司”与
“xx省筑天汽车贸易公司”以及“xx省楚天汽车贸易中心”。
三、总局核名的好处是无行政区域(划)的企业名称即此类企业名称开头无地域限制。
一般企业名称结构:行政区划(地域名称)+企业字号+行业特点+组织形式,
如:北京+武帝+科技+有限公司
无区划企业名称结构:企业字号+行业特点+组织形式
如:武帝+科技+有限公司
申请此类名称所需条件:
(1)国务院批准的;
(2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;
(3)注册资本(或注册资金)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;
(4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。
工商总局核名/疑难核名/加急核名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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